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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许可办事指南

2018年04月18日 09:23 

●事项名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许可

●审批范围临沂市

●申请主体从事特种设备管理和操作,经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机构考核合格的人员。

●办理条件

1.年满18周岁,女55周岁以下,男60周岁以下;

2.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3.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4.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工作经历;

5.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6.经本市考试机构考试合格。

7.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其他条件;

8.换证人员在持证期间中断所从事持证项目的作业时间不超过12个月(在相应考核大纲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且无违章作业等不良记录、没有造成事故。

●办理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法》。

●申请材料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流程表(1份);

2.考试机构出具的考试合格人员花名册(2份)。

●收费标准该审批事项不收费

●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不含考试时间)。

●办理流程

(一)申请

考试机构受申请人委托,向市质监局提出申请,提交考试结果和其他有关申请材料。考试机构应登录山东质监行政许可审批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sdqts.gov.cn/),在线填写上传规定的材料。

(二)受理

质监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3个工作日内作

出受理决定或者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人将申请材料退回考试机构后本次申请即终止。考试机构补正申请材料后可以重新提出申请。

(三)审批

质监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制作并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四)决定书送达

1.获取方式:持单位介绍信或者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窗口领取。

2.决定书类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本证有效期4年,有效期届满前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提出延续申请。

●业务咨询、进度查询电话

市政务服务中心质监局窗口0539-8770172

●投诉举报电话

中心管理办公室0539-877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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