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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法定计量鉴定机构授权办事指南

2018年04月19日 08:53 

●事项名称县级法定计量鉴定机构授权

●审批范围临沂市

●申请主体各级质监部门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

●办理条件

1.符合计量授权统筹规划,经济合理、就地就近、方便生产、利于管理的原则;

2.对申请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面向社会开展计量检定工作的单位,质量手册应符合《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JJF1069)的要求;对申请承担内部强制检定工作的单位,管理体系应符合《计量标准考核规范》(JJF1033)的要求;

3.具有法人资格或者有独立建制,其负责人应当有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能独立公正地开展工作;

4.计量标准、检测装置和配套设施必须与申请授权项目相适应,满足授权任务的要求;

5.工作环境能适应授权任务的需要,保证有关计量检定、测试工作的正常进行;

6.检定、测试人员掌握有关专业知识和计量检定、测试技术,并经授权部门考核合格;

7.具有保证计量检定、测试结果公正、准确的有关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申请材料

1.《计量授权申请书》(参照JJF1069《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的要求提交,一式两份);

2.机构依法设立的文件副本复印件;

3.机构法定代表人任命文件副本复印件;

4.考核项目表(参照JJF1069《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的要求提交);

5.考核规范与质量体系文件对照检查表;

6.证书报告人签发人员一览表(参照JJF1069《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的要求提交);

7.证书报告人签发人员考核记录(参照JJF1069《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的要求提交);

8.质量手册(申请内部强制检定授权的机构可不上报);

9.程序文件目录(申请内部强制检定授权的机构可不上报);

10.已参加的实验室之间比对和(或)能力验证活动目录及结果;

●收费标准此项许可事项不收费

●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不含技术审查时间)。

●办理流程

(一)预先指导

申请人应登录山东质监行政许可审批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sdqts.gov.cn/),在线填写《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申请书》,上传规定的申请材料(原件扫描件)。受理人对网上资料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通知申请人提交书面材料。

(二)申请

1.接收:申请人到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质监局行政许可服务窗口提交纸制申请材料。

2.登记:窗口对许可事项名称、申请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登录台账,并启动流程。

(三)受理

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或者不予受理决定,或者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山东质监行政许可审批管理系统自动向申请人账号和邮箱发送办理信息。

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由窗口退回申请材料,本次申请终止。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后可以重新提出申请。

(四)审查

质监部门组织专家组到申请单位现场实施技术审查,形成现场考核报告。现场考核报告及相关审查材料上传山东质监行政许可审批管理系统。

(五)许可决定

质监部门根据现场考核报告,自做出受理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专家考核时间和申请人的整改时间不计算在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六)决定书送达:通知申请人持单位介绍信、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到窗口现场领取许可证书或不予许可决定书,并在文书复印件签字归档。

●业务咨询、进度查询电话

中心质监局窗口0539-8770172

●投诉举报电话

中心管理办公室0539-877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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