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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

2016年11月14日 10:59 

全市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方案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近年来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电梯在全市发展迅速,其运行的安全性也日益成为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截至2014年底,全市电梯总量达到1.2万台,并以20%以上的年增长率快速增加。近年来,全市电梯安全形势保持了平稳发展的态势,但应清醒的看到,全市电梯安全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薄弱环节,由于部分电梯管理责任主体不落实、楼宇电梯配置不合理、维护保养不到位、老旧电梯维修不及时以及部分电梯维修更新资金难以落实等原因,致使电梯故障时有发生。电梯涉及公共安全,与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密切相关,一旦发生事故或造成人员伤亡,社会负面影响较大。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省质监局要求,市质监局决定今年在全市开展一次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全面掌握在用电梯安全状况,及时消除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风险,提高电梯安全运行保障水平;同时探索建立“1233”电梯安全监管新模式及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推动实施电梯维保分类监管、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等机制,逐步形成“企业全面负责、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监管、检验技术把关、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

二、组织机构

市局成立全市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领导小组,由市局领导担任组长,相关科室和单位参加,统筹协调部署全市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的相关工作。各县区局分别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按照市局部署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是开展全市电梯安全风险大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电梯”进行评估、建档,按规定要求逐一评估安全风险,要求相关单位对存在事故隐患的电梯制定整治方案,组织力量集中攻坚,消除风险。二是对发现的“三无电梯”(无物管、无维保、无维修资金),报当地政府挂牌督办。三是对状况较差的老旧电梯,上报政府相关部门,推动当地政府发挥安全领导作用,推动老旧电梯更新改造。

同时,要结合电梯风险排查和隐患整治,全面深化电梯安全监管改革创新,构建长效机制。一是充分发挥“多位一体”安全监管体系作用,加强电梯安全监管;二是探索电梯安全信息平台建立,大力宣传电梯乘用安全知识、电梯安全监察和检验工作情况、大会战排查和解决的隐患等,发挥市场淘汰和社会监督机制;三是进一步加强定期检验,开展质量监督抽查,提高检验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四是发挥当地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作用,加强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对电梯安全问题综合治理,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管机制。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宣传动员阶段(4月中旬之前)。各县区局向当地政府汇报电梯安全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争取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参与,建立健全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的部门联系工作机制。各县区局要成立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领导小组,结合当地电梯安全工作实际和特点,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大会战工作。各县区要利用各种媒介,广泛宣传大会战的目的意义,动员有关部门和电梯安装、维保、经营、使用等相关单位积极参加大会战工作。

(二)自查自纠、消除隐患阶段(4月下旬-6月份)。各县区局要督促电梯使用管理、维保单位对在用电梯逐台进行隐患和风险排查,对发现问题的逐台制订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消除隐患和风险,并将自查自纠情况按照“一梯一表”的要求及时上报当地质监部门。要督促电梯制造单位对所制造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对使用和维保单位的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和自查自纠工作提供技术帮助和指导,发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要及时告知使用单位,并向当地质监部门报告。对投诉举报属实或制造单位报告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电梯,各县区局应责令使用管理和维保单位进行针对性排查和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三)分类建档、重点督查阶段(7-9月份)。在电梯使用管理和维保单位逐台自查基础上,各县区局要组织安全监察、稽查执法等人员,结合电梯定期检验等工作,以使用时间长(15年以上),使用强度大(车站、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配置水平低(回迁房、保障房等)、管理力量弱(无物管、无维保、无维修资金),以及自查发现问题尚未完成整改的、群众投诉举报的、制造单位报告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电梯为重点,组织对各地的在用电梯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风险,要责令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和维保单位全面落实整改,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使用时间长(十五年以上),且故障多、投诉多的电梯,可由电梯使用单位自愿申请,开展电梯更新改造修理评价,为电梯更新、改造或修理提供技术依据。

对自查自纠还未完成整改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电梯,要逐台建档,督促电梯使用管理和维保单位逐台制定整改方案,尽快完成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四)挂牌督办、集中攻坚阶段(10-11月份)。对建档还未完成整改的电梯,要集中力量攻坚,完成整治工作。对“三无电梯”,要报请当地政府,协调有关部门解决,重点要落实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落实维保单位、落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筹措。要积极推动当地政府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对已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房屋,推动住建、财政等部门明确维修资金简化使用的程序;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缺失或不足的,重点是由当地政府出台相应政策,按照“政府统筹、财政支持、技术支撑、群众参与、过程公示、部门协同”的原则协调解决。

对于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仍无法落实整改的电梯,要依法予以封停,同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挂牌督办。涉及有关部门职责的,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客观向社会公开电梯安全状况及整改的建议,推动隐患整治工作。

(五)总结经验,完善机制阶段(12月份)。各县区局要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存在问题,建立完善电梯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市局在省局的统一领导部署下逐步推行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

五、工作要求

(一)领导高度重视。电梯安全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制定工作方案,落实机构、落实人员、落实经费,并逐级开展督查检查,力求实效,按时完成。市局将根据上级要求下发相应的隐患排查、信息上报等配套文件,并对各县区的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二)落实主体责任。生产、使用单位是保障电梯安全的责任主体,要明确在用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切实落实其安全首负责任和对电梯进行隐患排查整治的主体责任,督促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提高电梯安全管理水平;要落实电梯制造单位保障电梯质量安全,以及维保单位保障电梯安全性能的责任,以其为主力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同时,要畅通群众投诉举报的渠道,调动业委会、居委会等群众组织的积极性,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要落实好电梯维保单位告知性登记制度,促进电梯维保质量。

(三)建立协调机制。各县区局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将电梯安全工作列入民生保障项目,设立财政专项资金等,加大对电梯安全监察工作的保障力度,积极协调当地政府将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纳入政府应急平台之中。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相关行业管理、业务主管部门的责任,建立齐抓共管的协调机制。要依法开展电梯检验和更新改造修理评价工作,为隐患排查整治提供技术支持。要强化安全监察和稽查执法机构联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电梯隐患整治工作的进展。

(四)加强宣传总结。要加大工作宣传力度,继续坚持在“安全生产月”、“全国质量月”期间大力开展电梯安全宣传活动。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依法向社会公布电梯安全状况、安全监察和检验发现的问题等,营造“电梯安全、你我有责”和“安全乘梯、文明乘梯”的良好社会氛围。要结合当地实际,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并按时报送隐患排查情况、整改情况等统计数据和阶段性成果,各县区局的大会战工作情况总结于12月下旬报市局。

从4月起,每月的月中、月底,各县区局要至少组织提供两篇工作信息,以电子版方式报市局特监科。

联系人:张晓磊 ;联系电话:2656050。

邮箱:tjk_lyj@12365.sd.cn或sdlygl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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